新规则将于5月出台!指定常用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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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来了!除了迎接五一假期,还有这些新规则要知道!跟着统软云看看~
1、 四个部门定义了常用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通用移动互联网App所需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该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约车、即时通讯等39类通用移动App(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在线购物,并要求其运营商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不必要的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的基本功能。
2、 遛狗不拴皮带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当地犬只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拴狗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情。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 非法集资返还的资金来源包括背书费等
《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助理员应当将所筹集的资金返还给集资参与人。清算过程应当接受处理非法集资领导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返还资金的来源包括:非法集资余额;非法集资者隐匿或者转移的非法资金或者相关资产;非法集资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溢价费、回扣费、佣金、佣金等经济利益;可用于返还筹集资金的其他资产。
4、 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规定化妆品注册证不得转让。已注册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疗效主张不得随意更改。注册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变更产品配方,但因原料来源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轻微变化的除外。
5、 打击保险欺诈和滥开处方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医疗保障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伪造、变造、隐匿、变造相关信息骗取保险的,处诈骗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进行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过度处方和重复处方,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兑换药品、医用耗材、,诊断和治疗项目及服务设施,不得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或以虚假名义就医或购买药品。

6、 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
5月1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明确了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办法》规定,平台不得禁止或限制平台上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使用ille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