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变了。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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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里,都有变化。变化代表着挑战和机遇。今天,我想分享临床领域的一些新变化。
1、 取消医疗机构设立审批,两证合一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到,如果要设立二级或以下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颁发《医疗机构设立批准书》,而只在执业注册期间签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医疗机构设立审批与执业登记相结合。
随后,出台文件,缩短社会医疗服务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一,简化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诊所的审批流程得到了简化,这是社会医疗服务最直接的红利。

2、 设备配置不再受医疗机构注册和床位限制
10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计划》通知,支持社会医疗服务。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配置,不再受医疗机构水平、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的限制。
3、 诊所可以开设药房,经营药品和仪器
最近实施的与诊所密切相关的政策是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等与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应与其他商业活动场所分开。业务项目的增加无疑是诊所员工的最大利益和机会。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开展药品业务。只要将它们与诊断和治疗分开,诊所的药品业务成本就会低得多。特别是对于盈利模式单一的诊所,有一个额外的项目来增加引流,这确实是有益的。

4、 连锁诊所只需要一个证书
今年,在诊所领域,社会资本也非常强大。去年,国务院发布文件称,不应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格的社会医院。此外,社会医院应实行一站式受理、平行审批和网上审批。连锁经营的医疗机构可以由工商总部统一注册。2018年,各地也已落实这一政策,是时候一证开连锁诊所了。
5、 通过修订标准,开设诊所更容易
诊所的最后一个大变化是一个鸡蛋。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下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公布了2018年下半场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值得我们期待,那就是:,制定促进诊所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修订诊所基本标准,并在一些城市开展诊所建设试点。现在是11月,因此修订临床标准的相关文件将在年底发布并非偶然。

截至2018年5月底,当诊所的政策尚未完全实施时,初级医疗机构的数量增加了10040家,其中11787家诊所(药房);如今,诊所标准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各种法规减少,商业项目增加。由此可见,诊所市场将迎来一场大爆发。市场开放后,竞争将加剧。谁先占领市场,谁就有第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