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必须知道的软件开发原则

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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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原则的目的:软件的实现是高内聚、低耦合、易于修改和扩展。因此,前人总结了以下原则。不能说软件开发严格基于这些标准,而是需要根据具体场景进行分析。

1.单一责任原则:一个类和一个方法只有一个责任,例如String类、File类等。String类不能具有File类的功能。如果这样做,就违反了单一责任原则。

2.开闭原则:修改时关闭,扩展时打开。逻辑的具体实现在使用时不能修改,但可以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扩展。例如,集合。sort()无法修改集合的特定实现。sort()方法,但您可以修改方法Exporter接口以扩展Collections。sort()。

3.里斯替代原则:它有点像面向接口的编程。创建新的特定对象时,必须使用基类引用实现类。您可以在程序的具体操作中实现动态判断。例如,在创建新对象时,可以使用特定接口引用该对象。当扩展特定实现时,可以使用原始引用来扩展函数。

4.接口隔离原则:当服务对外公开时,一定不是提供一个包含所有功能的大接口,而是为每个特定功能提供一个小接口,每个接口都要实现隔离原则。

5.依赖反转的原则:在使用中,我们应该依赖抽象而不是具体的实现,为接口编程而不是实现。

6.德梅特尔定律:当调用不熟悉的类时,必须通过熟悉的类调用它们。通过朋友与陌生人交朋友。谁可以算作朋友?这是当前对象、类中的属性和类中的集合属性。

7.聚合重用原则:如果可以使用聚合,则不要使用继承。使用现有类作为对象中的对象,以实现重用的目的;如果继承一个类,则更容易重用它,这可能会破坏原始封装。然而,这也可以根据具体场景进行分析。如果您确实需要更改原始的封装逻辑,那么使用继承比自己聚合更方便。